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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电子、科技管理高级职务和科技管理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信和商务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经信职改〔2017〕10号)、《关于报送2017年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经信职改〔2017〕11号)、《关于报送2017年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经信职改〔2017〕12号)、《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子专业、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经信职改〔2017〕13号)、精神,现就我市享受教授、研究院待遇、电子、科技管理高级职务和科技管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时间
申报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申报其他专业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材料报送时间
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2017年8月1日至8月20日;电子专业高级:2017年9月1日至9月20日;科级管理专业中、高级:2017年9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恕不接收。
(二)送审程序如下:
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一)评审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送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预审表(下载地址:http://www.nprs.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340346915823410000&siteId=340331336660150000),县(市、区)申报人员还需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三)按照《关于下放市直各专业系列职称评审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南职改〔2013〕31号)文件要求,所有申报对象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招生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成绩单、报到证等)或人才资信认证报告或学历变更表等。申报对象个人提交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查验确认和盖章,以确保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注意事项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该申报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同时对申报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联系人:刘佳丽
联系电话:8831557
附件:1.闽经信职改〔2017〕10号
2.闽经信职改〔2017〕11号
3.闽经信职改〔2017〕12号
4.闽经信职改〔2017〕13号
下载地址:1.http://www.fjetc.gov.cn/zfxxgk/newsInfo.aspx?columnid=11&newsID=109667
2.http://www.fjetc.gov.cn/zfxxgk/newsInfo.aspx?columnid=11&newsID=109669
3.http://www.fjetc.gov.cn/zfxxgk/newsInfo.aspx?columnid=11&newsID=109670
4.http://www.fjetc.gov.cn/zfxxgk/newsInfo.aspx?columnid=11&newsID=109671